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柞水终南山泉饮品有限公司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Fri Feb 03 11:36:41 CST 2023 文章来源:商洛市市场监管局 浏览次数:53 内容分类:新闻

2022年9月6日,柞水县市场监管局接到眉县食品药品安全检验监测中心出具的NO:C20222335号检验报告,报告显示2022年7月27日对三原县润甜纯净水经销部销售的“终南山泉饮用天然水”(规格为18.9L/桶;生产日期:2022年7月24日)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经抽样检验,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GB19298—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当日,柞水局还接到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转来的违法线索,同时附转了西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出具的NO:XA SP20226762号检验报告,该线索内容称其单位在2022年7月29日对西安康乐格饮用水配送有限公司销售的“终南山泉饮用天然水”(规格为11.3L/桶;生产日期:2022年7月23日)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经检测,该批次规格的饮用水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GB19298——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接到上述违法线索后,柞水局于2022年9月8日对上述涉案饮用水的生产商柞水终南山泉饮品有限公司的经营现场依法进行了检查,同时向该企业依法送达了涉案产品的检验报告,确认了其生产、销售该批饮用水的违法事实。                                                                                       

经查明,柞水终南山泉饮品有限公司在饮用水生产过程中,上述批次涉案的饮用水企业出厂后分别销售至被抽检单位三原县润甜纯净水经销部及西安康乐格饮用水配送有限公司,通过出库单及销售记录统计,其中7月23日生产并出厂销售规格为11.3L/桶的饮用水38桶,7月4日生产并出厂销售规格为18.9L/桶的饮用水21桶。因当事人生产的涉案饮用水截止检查时已全部销售,故已售产品违法所得共计217元(其中11.3L/桶的饮用水售价为3.5元;18.9L/桶的饮用水售价为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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